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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團】率先執行港口收費新規,10月1日起將調整收費時間:2020-07-10 查看:次
8月25日,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出公告稱:為執行國家相關政策,集團已制定了新的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將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執行新的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并已于8月25日起在上港集團網站上進行公示。其中港口船舶使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的調整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于2015年9月20日起執行。
上港集團新的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分為港口作業包干費、堆存保管費和港口其他收費三部分內容,其中,港口作業包干費根據港口提供的服務內容分成集裝箱裝卸船及特殊需求作業部分、集裝箱裝卸船及拆裝箱作業部分、集裝箱專用碼頭裝卸分體大件貨物作業部分、查驗作業部分、散雜貨裝卸船作業部分、滾裝船碼頭作業部分及國際客運碼頭作業部分七大服務內容,港口其他收費包括船舶供應服務收費、船舶使費收費、港口設施保安費及貨物港務費等,使上港集團的港口收費更適應市場化發展的需求。
上港集團表示,將原先的按作業環節單獨設項收費改為綜合計收港口作業包干費,簡化了港口收費項目,為客戶對應其服務作業內容提供了更優質、更透明的收費價格,對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基本不產生影響。(來源:海運網)